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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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西安职教联合会 信息部       发布日期:2021-10-09       浏览量:2278      

陕西省总工会近日印发

《关于申报2021年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

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申报相关要求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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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条件


(一)申报经济待遇标准条件。

•技术工人取得高级技师证书补助2000元;

•通过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取得技师证书(不含已获陕西省技术能手的)补助1000元;

•签订《名师带徒协议》(在省总工会备案)且所带徒弟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本单位带徒师傅每人次补助2000元,跨单位带徒师傅每人次补助3000元;

•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补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补助1000元;

•获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补助10000元;

•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补助5000元;

•三秦工匠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每年补助2000元;

•作为第一完成人的创新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补助5000元;

•通过省总工会申报获得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每个补助50000元。


(二)申报荣誉标准条件。

•由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全国一类大赛前八名、全国产业工会主办的全国二类大赛(行业大赛)前三名、省总工会主办的省级一类大赛第一名可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三秦工匠荣誉的且未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可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时限要求


荣获证书、专利、荣誉称号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时限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时间以证书及表彰文件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此次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申报统一在线上系统进行

由各基层单位工会登陆陕西省职工技术协作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119.3.223.155:8827)填报资料,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和单列单位工会线上初审后统一申报,省总工会负责终审。

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员经省总工会研究后,由省总工会向各申报单位拨付资金,由各申报单位向技术工人统一发放。


四、申报材料附件


•技术工人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需提供证书。

•技术工人通过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取得技师证书且未被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的,需提供证书。

•所带徒弟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提供徒弟证书。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需提供一线技术工人证明和所获专利证书。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需提供表彰决定。

•三秦工匠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需个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证明(往期获得补助人员岗位未调整的提供一线岗位证明)。

•创新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需提供第一完成人一线技术工人证明和表彰文件。



来源:西安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