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全面推行将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的通知
自2025年10月1日起
各统筹区须实现生育津贴
线上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
以下为详情↓↓↓
来源:陕西日报、西安工会
编辑:邱成云 责编:石红艳 审核: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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